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
發稿日期:1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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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環保局今(17)日表示,垃圾包違規棄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的裁處件數近三年(109—111)呈現下降趨勢,顯示民眾對維護市容環境整潔、具公德心的觀念日增,也代表該局宣導及取締違規有所成效。環保局強調,為確保環境品質,該局將以人力取締輔以科技執法的多重管道,持續加強取締違規亂丟家戶垃圾行為,違者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環保局表示,丟棄家戶垃圾到行人專用清潔箱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依法開罰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下罰鍰,查近三年(109—111)年垃圾包違規棄置於清潔箱的稽查取締件數分別為5,598、4,916、3,669件。除人力取締外,持續輔以移動式攝影機等科技執法方式,加強稽查取締,藉此遏阻違規亂丟垃圾包之歪風。至於經常遭民眾反映垃圾滿溢的行人專用清潔箱,該局也會增加清運、巡查取締頻率,維護市容環境品質。
環保局指出,北市採隨袋徵收政策,以北市14公升專用垃圾袋為例,每個袋子僅需5元,一張罰單最低裁罰金額為1,200元,相當於可購買240個14公升專用垃圾袋,就算每天倒垃圾,也可以用240天,相較之下違規亂丟垃圾包,損失更大,該局呼籲民眾切勿圖一時方便,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環保局說明,北市設立行人專用清潔箱目的是提供民眾行走期間投遞飲食或活動所產生之廢棄物,主要設置地點為公車站、捷運站、商圈夜市及觀光景點等人潮眾多與行人需求大之區域。但部分民眾卻利用深夜或凌晨把家戶垃圾違規棄置於清潔箱,除濫用政策美意,更造成垃圾滿溢與環境髒亂,不僅違法,既妨礙行人使用也嚴重影響生活環境品質。
民眾家戶垃圾排出應符合垃圾費隨袋徵收及垃圾不落地政策,以專用垃圾袋打包後交給清運線上之垃圾車,環保局也在全市12行政區設有的32處限時定點垃圾、資源(廚餘)回收收受點,提供無法配合垃圾車定點清運時間排出垃圾之民眾利用。
環保局再次呼籲民眾勿將家戶垃圾違規棄置於行人清潔箱,貪圖便利違規棄置垃圾包,當心移動式攝影機就在身後,切勿心存僥倖試法。民眾若發現違法棄置情事,可撥打1999檢舉,通報環保單位前往查察,共同維護北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