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期彰化食品工廠大火,造成多人傷亡憾事,台中市政府為加強食品工廠消防等公安安全,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李逸安昨(2)日率消防局、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及食品藥物安全處等,聯合稽查位於外埔、豐原工廠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的2間食品工廠,稽查結果消防設備及食品作業管理大致符合規定,現場並要求業者限期完成建物公安申報,及務必補申報空污費用。
經發局表示,市府昨日辦理食品工廠專案聯合稽查,其中,位於外埔的大型食品工廠,於105年核准工廠登記,主要生產糕餅類食品,廠地面積約有1萬1千平方公尺,廠房建築物面積達2萬3千平方公尺,稽查結果消防、公安、食安大致符合規定,但因該廠烘箱使用天然氣為燃料,需依規申報空污費。
另位於豐原的食品工廠,於今年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生產冷凍料理包為主,廠地面積達3,400平方公尺,廠房建築物面積2,241平方公尺,稽查結果消防、食安大致符合規定,但尚未辦理完成建物公安申報,及因有柴油鍋爐需申報空污費。
經發局強調,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條,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的次日起10日內,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製造、加工或使用的危險物品,之後每半年(1月、7月)申報,目前申報計197家;消防局、都發局、環保局等單位平日皆己規劃消防公安稽查。另配合消防局「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安全檢查」計畫,排定上、下半年兩次聯合檢查(達管制量30倍以上),今年3至4月共檢查95家場所。
經發局呼籲,目前台中市共960家食品工廠,應遵守法規執行消防、公安、環安、食安的安全自主管理,確實掌握廠區安全維護狀況,有效預防及降低重大工安事故造成的衝擊。(5/3*11)*經濟發展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