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聞基隆市環保局科技執法 監視器揪出亂丟事業廢棄物

環保局科技執法 監視器揪出亂丟事業廢棄物

基隆市環保局職安科稽查區隊會同本局廢棄物管理同仁日前於安樂區轄內查獲多起,未領有清除許可證,清除(装璜,營建)廢棄物。除當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舉發,處薪台幣6萬元至30萬罰鍰外,並依同法第46條涉及行政刑法部分由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偵辦。

環保局賴煥紘局長表示,環保局為取締非法棄置行為,採科技執法,祭出移動式監視設取締非法棄置行為同時稽查人員也將針對易遭棄置廢棄物地點加強巡查,也希望業者與民眾遵循合法管道請合法公民營業者清除,若查獲業者隨意傾到、棄置廢棄物,除了要面臨鉅額的罰金之外,連帶的要將傾倒的廢棄物自主清除,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2項未依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者,由法院裁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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