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園霸凌事件頻傳,除了台中豐原高中爆出學生疑遭師長霸凌走上絕路,高雄也接連發生活動輔導員失控要求上百名國小學童清晨罰跪、以及幼兒園兩歲孩童遭教師持棍子抽打等不當對待事件,造成學生和家長人心惶惶。
以豐原高中的憾事為例,雖然事後相關單位已亡羊補牢,暫停涉案師長職務,但已造成學生身心受創,甚至帶走一條生命。
過往的校園霸凌事件,往往出現在學生同儕之間,當師長發現後,即可循現有機制介入處理。然而,當師長成為霸凌的始作俑者,我們該如何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
在現有機制下,面對這樣的不幸事件,即便可將加害者調離現職,但若仍由原先教育體系內的人接手處理,容易產生「球員兼裁判」,導致包庇失職人員的情況發生。
此外,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2條規範,任何的霸凌情事發生,學校均需要在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但在近期的幾起事件中,在在顯示這項機制完全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當發生師對生霸凌事件,除在程序上進行相關的調查與人員懲處外,也應由學校其他教職員、地方教育局官員及專家學者組成第三方單位,秉公處理調查,以補足現有制度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