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資源循環管理科
發稿日期:112年3月30日
承辦科長:林鈺惠 科長
聯絡電話:0912-203-932
連假出遊,想喝飲料又想節省開銷,自備飲料杯就對了!臺北市環保局指出,民眾只要自備飲料杯至四大連鎖業者門市買飲料,即可享有5元折扣優惠,快來一起響應淨零綠生活,從源頭減廢,環保又實惠。
環保局表示,111年7月起依環保署公告規定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應提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5元以上優惠,消費者只要自備杯具在北市約3,500家連鎖門市消費便可享有優惠價格,不僅能減少垃圾產出,長期下來還可節省一筆費用。自政策推動以來,已提高民眾對選購適合自己使用環保杯的關注度,更有業者主動加碼提高優惠價格,經統計北市自備杯比率從過去的9%提高到14%,等同每年一次性容器的減量成果約達3千萬個,透過全體市民努力,共同維護地球環境。
此外,臺北市環保局為減少塑膠對環境的污染,率先於111年12月1日起公告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預估每年可減少7,600萬個以上之一次用塑膠杯。針對業者落實情形,環保局自法規上路首日起即對業者展開稽查行動,北市列管飲料店業者約2,000多家,皆於111年12月底前全數完成稽查,合格率高達99%,違規業者經限期改善後皆為符合規定,期業者善盡環境責任,合力引領全民邁向減塑減廢新生活。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在戶外活動如以一次性的紙杯或其他容器商品享用飲品後,可循逆向回收管道,將飲料杯交付貼有回收標示的店家進行回收,北市量販店、連鎖飲料店及連鎖便利商店等計有約4,500家門市,皆應依法收受民眾食用後的一次性廢容器,落實回收服務,切勿隨意棄置影響環境及海洋生態。
不論紙杯、塑膠杯皆為一次性容器,對環境將造成不可逆的危害,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力行源頭減量,共同創造淨零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