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執行路檢勤務,一名劉姓男子搭乘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因其神色慌張遭員警盤查,劉男為掩飾其通緝犯身分而謊報他人證號,遂依法帶回勤務處所查證身分,證實其為恐嚇危害安全及毒品防制條例通緝依法帶回返隊偵辦。
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員警於112年3月12日23時許,在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與桂林路口執行路檢勤務,劉姓男子搭乘車輛行經路檢點,因劉男神色慌張,遂請劉男下車核對身分證號,依其提供之資料查詢發現劉男與相片特徵明顯不符,過程中劉男不斷以趕時間、有急事等方式欲干擾員警查證身分,而後更是打電話向其母親求助,希望母親可以證明其身分,最後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第7條第2項將劉男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經指紋比對身分後確認劉男為恐嚇危害安全及毒品防制條例之通緝犯,全案依法逮捕歸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強力打擊黑道氣焰,維護本市治安,宣示打擊黑幫決心,全面執行「靖城專案」,並針對黑幫組織、堂口、依附或圍事等易滋事場所與周邊聯外道路實施路檢及查緝掃蕩作為,強力檢肅黑幫、非法槍械、毒品及通緝等不法案件。保安警察大隊呼籲不法分子勿心存僥倖或試圖挑戰公權力,無論以何種方式試圖逃避查緝,終將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