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某巷內,有塗鴉客在現場汙損牆面,警方立刻派遣線上巡邏警員李冠燁、劉士政到場,經了解為一外籍男子(菲律賓籍)手持麥克筆及噴漆罐於該址塗鴉,遭屋主發現便立即報警將其查獲,警方隨後通知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該男子開罰。警方到場後先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男子表示因該址牆上已有塗鴉,因此誤以為該處可供一般民眾塗鴉,得知為私人建物後懊悔不已。警方通知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該男子開罰,按規定可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清理。經限期改善未完成,可按日連續處罰。同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大安分局裁罰並沒入其使用之麥克筆及噴漆罐。大安分局表示,民眾隨意街頭塗鴉、破壞市容環境,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廢棄物清理法,呼籲有塗鴉習性之民眾,可前往臺北市合法開放塗鴉區域進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