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28連假,各縣市公墓雜草火警頻傳,除加重消防人員救災勤務,濃煙密布也造成空氣污染與影響行車視線。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時切記「四不,二記得」要訣,不亂燒雜草、不亂丟煙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與記得滅火種、記得收垃圾,共同防範火災、維護環境整潔。
消防局表示,客家習俗常於元宵節次日後至清明前掃墓,加上許多民眾為避開掃墓人潮,也會提前掃墓。依消防局統計,自2月26日上午8時至深夜12時止,發生火警計42件,27日上午8時至截至下午5時止,也計有20件墓地雜草火警;民眾焚燒雜草或廢棄物,除造成消防勤務繁重外,還會造成空氣汙染及濃煙影響視線,國道三號台中龍井26日、27日連2天都出現濃濃煙霧,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若造成森林大火,不僅影響水土保持或環境生態,更可能蔓延至附近建築物、車輛,造成生命傷亡、財產損失危害。
消防局表示,為防範清明期間公墓火警,消防局已提前於2月21日函發訂定清明期間強化消防安全整備執行計畫,請各救災救護大隊加強宣導、公墓駐點及巡邏,降低公墓火警發生。也已跨局處協請警察局針對公墓地區加強墓地巡邏、民政局協調區公所清除各公墓周圍雜草、環保局於主要墓區設置紙錢集中代燒服務、教育局加強對學生宣導祭祖掃墓及清明掃墓注意防火安全。
消防局呼籲,民眾利用連假前往掃墓,焚燒冥紙、點燃線香等用火行為隨處可見,然因用火機率高,且各公墓多半雜草叢生,一旦不小心,容易引起墓地(雜草)火警,傷及掃墓民眾,嚴重者甚至會波及整座公墓範圍和鄰近民宅,不可不多加注意。請民眾切記「四不,二記得」要訣、注意用火安全,同時也提醒,人為造成山坡地、田野火災可能會觸及刑法,若造成空氣汙染,也可依空汙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日連續處罰,提醒民眾切勿隨意引火焚燒雜草、廢棄物或其他物品。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