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統計今(112)年迄今(2月22日)發生24小時內死亡之道路交通事故計15件(死亡15人),較去年同期發生11件(死亡11人)增加4件(4人);其中與「行人」有關交通事故計8件最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分析肇事特性,說明如下:
一、 8件與行人有關交通事故當中,7件行人自身存有違規情形,違規比例達87.5%,其違規類型為「行人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或「行人擅自穿越車道」。
二、進一步分析年齡層,8件行人均為65歲以上年長者,又以80-89歲區間計5件5人最多,且自身均存有違規情形。
研判可能因高齡年長者自身認知功能及身體反應能力退化,再加上較少機會接觸交通安全教育或法規宣導,安全用路觀念不易養成,容易出現違規行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維護行人用路安全,今年1月份加強取締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違規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計1,322件,另取締行人違規計1,705件。該局呼籲市民朋友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慢行,轉彎時容易出現視覺死角,應確定無往來車輛並禮讓行人後再行通過,另外也多加關心家中長輩外出活動情形,適時指引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一、過路口應依號誌指示穿越。
二、秒數足夠才可安全通過(年長者走1個車道大約需要5秒,通過4個車道約需要20秒以上較安全)。
三、穿越路口前務必轉頭左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