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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政治民主進步黨林明溱10惡不赦 民進黨:一次看清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的「溱面目」

林明溱10惡不赦 民進黨:一次看清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的「溱面目」

針對國民黨不斷抹黑造謠中傷蔡培慧,民主進步黨今(20)日由新聞部主任兼發言人張志豪、發言人黃彩玲召開「林明溱10惡不赦」記者會,痛批林明溱前縣長至今仍有許多爭議未解,因此具體公布其惡行惡狀、荒腔走板的10大爭議言行,讓大家一次看清林明溱的真面目。張志豪呼籲林明溱,「不要繼續躲在國民黨和兒子林儒彬後面,如果遇到爭議都要林儒彬出來代打,那就讓林儒彬選就好了,何必要幫兒子卡位,請林明溱出面說清楚講明白,直球對決所有爭議」。

黃彩玲抨擊,林明溱利用特權,只為延續在地方的政治家族及自身利益,完全不顧縣民權益。上個週末,林明溱說自己跟兒子「都不會出來選2024」,沒說還以為是舊影片AB段重複。她質疑林明溱去年也講過不少次不選立委,結果最後自己「背信參選」,請問2022年就騙過一次,現在還要騙幾次?如果林明溱現在宣布退選,我們就相信他,不然都是空話。

黃彩玲指出,今天彙整林明溱十大爭議與荒謬言行,都是林明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我們一起來看他的愛子心切。第一,用別人捐的錢,給兒子8萬元薪水。林明溱說縣長特助不是黑官,不適用縣府的財源,是用他個人的政治獻金,他選舉期間拿支持者捐的政治獻金,給兒子領8萬高薪,金額已經高於其他人2到3萬元,但我們更想問,非選舉期間沒有政治獻金時,林儒彬又是怎麼過活?縣府高官薪水本該提供社會檢驗,林儒彬的財產卻是「不能說的祕密」,林儒彬應該自己出來說清楚!

第二,用人民的選舉補助款買豪宅。林明溱說:「我選舉選兩次立委、兩次縣長,選舉補助款一票30元,總共1400萬,我撥760萬元給我們阿彬,這是都合法的!」難道接下來再當選立委,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林明溱還要再買下一棟別墅給兒子嗎?所以「投給林明溱一票,就是幫他家再買一棟豪宅。」

第三,炫富。林明溱前天在台上說「我選舉選兩次立委、兩次縣長,選舉補助款一票30元,總共1400萬,我撥760萬元給我們阿彬,這是都合法的!現代人嫉妒人富有、嫉妒人有錢、嫉妒人有能力,這是普遍人心的意象。」看完這段影片我們才知道,原來在老前縣長心中,選民、市民對於他的質疑,只是因為「嫉妒」,我們只是想要一個公平的選舉機會,所以對候選人提出質疑,結果選民、縣民卻被「教育」,還說現代人嫉妒富有的人、有錢的人、能幹的人,是「普遍人心」。

第四,藐視議會。當縣議員監督地方建設進度與成效、在質詢林明溱縣長時,林明溱爆粗口、拍桌飆三字經,不只藐視議會,更是教壞囝子大小。第五,歧視女性。林明溱曾說要把蔡英文總統「脫到光光光」,然後又說許淑華可以靠「女性的溫柔」,來爭取建設,很難想像堂堂一位縣長,竟然公開口出穢言、侮辱女性、物化女性,這已經不只是嚴重失言,這就最真實的林明溱。

張志豪也補充細數,林明溱在面對縣內垃圾問題時嗆聲「竹山的垃圾自己處理」,態度傲慢;利用特權看診插隊;立委選舉因為兒子民調低,自己出來選替兒子卡位;花大把鈔票選舉;賄選被判刑等其餘五大爭議。

張志豪表示,林明溱是立委候選人,大家在檢驗他的時候,只會反批人家抹黑,「面對爭議就躲起來,還要國民黨幫他擦脂抹粉,要兒子林儒彬替他說明」,令人遺憾。張志豪強調,「林明溱要爭取這8個月的立委任期,就應該大大方方站出來,面對任何的質疑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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