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邱姓婦人平時居住在外地,當日因休假於傍晚時分獨自騎乘機車回到家中要探望家人,先將車輛停放在本市文化公園旁的停車格內,隨後便徒步返回家中,約2個多小時後,準備騎車離開時卻發現愛車不翼而飛,因此急忙在四周尋找,但因文化公園四周皆停滿機車,邱婦苦尋不著後,便急忙報警請求警方協助。員警見邱婦急得滿頭大汗,先行安撫其情緒並確認停放位置及車牌號碼,經過警方細心詢問並拼湊邱婦所提供的線索後,研判是記錯停車位置的機率較大,隨後員警陪同邱婦在公園附近仔細地來回尋找約30分鐘後,在文化路與康樂街口的機車停車格內尋獲邱婦的愛車,經通知邱婦到場確認後,邱婦才滿臉歉意表示是自己不小心記錯停放位置,對於警方努力地協助找尋自己的愛車,表示非常感激,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