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交通分隊馬姓小隊長於112年2月6日0時許,休假期間酒後搭乘計程車返家途中泥醉無法支付車資,該駕駛即將其帶往中和分局景安派出所尋求協助,期間馬員對處理員警口出惡言並有推擠行為,被依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等罪嫌依法逮捕並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本分局獲悉後即主動查處。
案經初步檢閱相關案件卷資,馬員確對該執勤員警口出惡言,言行失檢,本分局將予嚴懲,記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後續也將責飭單位主管叮囑馬員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本分局對於所屬員警於休假期間未能潔身自愛恪遵法紀,而對同為執行公務之同仁出言不遜,深表痛心遺憾;日後將持續宣導同仁於休假期間應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減少飲宴避免酒後行為失當及酒駕情事,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維護整飭警紀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