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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新聞苗栗縣頭屋分隊執行轄內公墓火災

頭屋分隊執行轄內公墓火災

頭屋分隊於2月1日10時左右接獲頭屋派出所通報稱曲洞公墓及旁邊竹林有火災發生,立即派遣消防車3台(含特搜支援人車)、8名消防人員,並通知義消人員10名協前往搶救。

     到達現場後發現為民眾整地燃燒,然周遭多為乾燥野草且風勢大導致延燒至公墓多處及一旁竹林,燃燒面積約為500平方公尺,由於公墓位置鄰近國道一號,燃燒所產生之火煙嚴重影響駕駛人之視線,恐導致行車意外發生;因此,救災人員立即出2水線灌救並使用打火把將火勢熄滅。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呼籲,掃墓及整地時民眾應牢記「4不2記得」,含「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飛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滅餘燼、並記得收垃圾。」另現場附近居民亦感謝消防局人員不辭辛勞之救援與處理。

  • 公墓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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