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徐振倫、王于嘉於112年1月19日4時3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頭份市永貞路與蘆竹路口時,發現有一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闖紅燈,非常危險,立即將其攔停,男子神情痛苦向警方表示渠雙腳抽痛,無法入睡,欲前往醫院,員警馬上先將男子攙扶至路旁休息,提供飲水予以飲用,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救護,經送醫後已無大礙。
經查家住頭份市51歲鍾姓男子雙腳殘疾,於112年1月9日清晨身體不適,雙腳抽痛,無法入睡,故自行駕駛自小客車出門欲前往醫院,因疼痛難奈所以行經路口時闖紅燈直行,經員警發現即時協助緊急送醫,男子非常感謝警方熱心協助。
頭份警察分局長張明盛表示:本案男子清晨因身體不適欲前往就醫途中,所幸尖山派出所員警積極協助就醫,此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嘉許,藉此呼籲家中有身體欠佳之民眾應多多注意健康,如有發現身體不適,應儘速撥打119救護送醫,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