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12月12日10時許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區
四、查獲嫌犯:曾○○(82年次、詐欺通緝中)、紀○○(81年次)、張○○(81年次)、洪○○(73年次)等共4名。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26支、黑莓卡、針孔攝影機1台、點鈔機、假公安制服、現金新臺幣(下同) 160萬2,400元及自小客車2輛(市價約150萬元)等。
六、案情摘要:
(一) 刑事局南部詐欺偵查中心(南打)接獲情資,臺中市有詐欺集團分散多處大樓出入;經蒐證發現,此處詐欺通緝犯曾○○等人分租三處大樓套房,透過手機設備架設詐欺機房,以線上協作方式,假扮中國大陸公安大量發話給在日的華人,以「有違禁品遭上海海關攔下,未依指示報案將會被日方驅逐出境」等具威脅性說詞恐嚇受話民眾,並著公安制服開視訊取信被害人,被害人在恐慌之下只好配合匯款,殊不知電話彼端受理報案的竟是「假公安」。
(二) 刑事局南打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始股)王怡璇檢察官指揮偵辦,俟蒐證完整,於查獲時、地持搜索票,由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幹員分三處同步破門,查獲曾嫌等機房成員共4人,查扣手機26支、黑莓卡、針孔攝影機1台、點鈔機、假公安制服、現金160萬2,400元及自小客車2輛(市價約150萬元)等證物。
(三)初步清查該機房成立約一年,為免遭注意查緝,詐團採居家辦公、線上協作模式進行犯罪,已詐騙多名華人得逞,其中亦包含臺籍被害人,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本案將曾嫌等4人依涉嫌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訊後對曾姓主嫌等4人聲押均獲准。
(四) 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如發現社區有陌生人出入顯有異狀,疑似為詐團或機房藏匿處所,請踴躍提供線索給警方查處;另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務必保持冷靜,多利用「165反詐騙專線」求證真實性,避免遭詐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