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發生的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死亡、300多人受傷。歷經將近一年的審理,花蓮地方法院於今(11)日審判主嫌李義祥等 9 名被告的判決結果。
其中,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遭判刑 8 年 10 個月,主嫌李義祥則判 7 年 10 月,而涉案的移工華文好則被判過失致死無罪。
太魯閣號的憾事,讓台灣社會再次關注台鐵改革問題。在事故後,受害者家屬團體積極奔走,要求交通部及台鐵釐清事故肇因,並推動台鐵改革。其中,家屬團體最為關心的,就是希望能夠推動外部監督機制。而時代力量也在這段期間部段透過國會質詢及記者會的機會,持續向政府喊話,要求交通部、台鐵正視家屬的訴求。
針對家屬團體要求納入外部監督機制的訴求,今年2月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與受害者家屬會面時,當面向家屬承諾台鐵改革會納入;3月交通部長王國材與家屬會面時,也做出相同承諾;立法院也在今年3月底通過限期 3 個月內提出規劃方案報告的臨時決議,但時至今日政府卻仍未將外部監督機制納入台鐵改革,令家屬團體相當失望,質疑政府的承諾是否又要跳票。
更令人痛心的是,運安會今年5月公布的太魯閣事故的調查報告,明確指出2017年普悠瑪事故列管的 27 項改善建議,還有 18 項未改善,而已改善項目也多次遭專家批評根本無效,凸顯台鐵針對普悠瑪事故的「改善處置」根本沒做到,才導致了太魯閣的憾事。
時代力量要強調,不論是普悠瑪還是太魯閣事故,台鐵的系統性問題不會因為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就自動改善。請政府正視台鐵改革問題,兌現對家屬團體的承諾,盡快納入台鐵改革外部監督機制,讓台鐵改革能夠實質有效地進行,才能杜絕悲劇再度發生,讓全體國人有一條能夠安心搭乘的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