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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新北市114年家貓須植晶片上路 新北動保處推200+場免費行動寵物登記站

114年家貓須植晶片上路 新北動保處推200+場免費行動寵物登記站

農業部規定114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給予飼主1年緩衝期,若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將依「動保法」開罰飼主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表示,為協助飼主儘速為貓咪進行寵物登記,114年將辦理200場以上免費施打晶片、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活動,另外認養貓隻再加碼贈送寵物大禮包,相關活動可至新北市動保處官網查詢https://www.ahiqo.ntpc.gov.tw/#/Post/7753。
隨著生活型態改變,貓咪成為越來越多人首選寵物,為了應對貓咪數量快速增加,寵物管理規範也隨之進行調整,動保處積極推動寵物登記,為飼主方便為貓咪進行植入晶片,113年度已辦理288場免費行動寵物登記站,完成登記數達千隻以指數性成長,114年將規畫200場以上貓咪行動登記站,首場將在1月11日於板橋圖書館旁舉辦「寵愛貓咪植晶片活動」,寄發手機簡訊通知飼主,方便飼主就近為貓咪植入晶片,飼主不必特地前往動物醫院或登記站,可大幅提升登記率。
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薛敦元表示,負責任的飼主應為寵物做三件事,包含為犬隻及會外出活動的貓咪,每年須施打狂犬病疫苗、犬貓絕育及犬貓都要植入寵物晶片與登記;為貓咪植入晶片不僅給牠有一個專屬身分證,貓咪為立體生活動物,飼主住家窗戶除了要有好的防護避免跳出家外,也須讓毛寶貝植入晶片做好登記,貓咪一旦走失,只要被熱心民眾發現並帶至附近的動物醫院或動物之家掃描晶片,便可透過晶片的資訊迅速聯繫飼主,增加毛寶貝回家的機率,成功與家人重聚。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飼主未依規定為犬貓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114年1月1日貓咪已列入須辦理登記的寵物,並有1年緩衝期,家中貓咪如尚未完成寵物登記,請儘速攜帶至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另外新北飼養寵物認證數位卡已結合新北市民卡,完成寵物登記後可使用手機或電腦登入飼主專區,查看名下所有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秘書 電話2959-6353分機1263 手機092877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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