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6月12日至113年10月29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屏東縣等地。
四、查獲嫌犯:高○○(91年次)等共14名。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8支、黑苺卡7張、現金新臺幣1萬元、自小客車1部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分析165反詐騙系統平台資料庫,得知有詐騙集團於網路上散布假投資廣告,誘騙被害人點擊所提供之LINE通訊軟體好友連結,加入群組後,由假投顧老師及助理鼓吹被害人參加「怡盛」、「遠宏」、「中洋」等投資公司股票買賣,誆稱保證獲利,隨後再指派車手配戴假證件與被害人約定時、地面交取款,並偽造虛假公司收款收據取信,後以獲利了結,需繳交高額保證金、傭金等費用才可以提領等話術,迫使被害人持續交付現金,致10餘名被害人誤信交款,計損失上億元。
(二)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為躲避檢警追查,不循往例由一線車手向被害人取款後層層上繳之模式,改以「黑吃黑」方式製造斷點,先由車手頭以通訊軟體指派一線車手到場與被害人交涉取款,另派高嫌等人監控,俟車手取得贓款,尾隨假冒刑警動手搶奪車手取得之贓款,而該詐團以車手侵吞贓款為由,脅迫賠償或擔任車手抵債。
(三)歷經數月蒐證,自113年6月至10月在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屏東縣等地執行數波查緝行動,先拘捕搶奪車手贓款之高嫌等3人到案,後陸續查緝車手(頭)、收水等11名犯嫌到案,全案調查完備後,依加重詐欺、強盜、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詐騙集團常以隨機方式投放「飆股獲利」、「穩賺不賠」之廣告、簡訊等,慫恿民眾至假投資平臺入金投資,獲利取款時則要求需繳交高額手續費或保證金,才可提領等條件,誘使再受騙,刑事警察局呼籲慎選投資標的,透過合法交易所進行投資,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