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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政治民主進步黨最新事證公布!! 林智堅論文為原創!

最新事證公布!! 林智堅論文為原創!

林智堅臉書原文:

面對近期國民黨對於碩論的抹黑與曲解,特別整理了說明圖卡,希望用清楚明瞭的方式,讓關心這件事的朋友能夠理解。

台大國發所論文

三個關鍵時間點,證明我的論文為原創

▲ 題目在先:

2015年下半,我與陳明通教授討論,並決定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作為我的碩士論文題目。於此同時,余先生仍以陸生認同為題,進行上一個研究計畫書。

▲ 大綱在先:

在與陳明通教授討論後,2015年12月27日我的研究大綱成形,其中已經包含章節架構以及統計數據。

余先生2015年12月21日通過以陸生認同為題的上一個計畫書口試,但因無法達成口試委員要求,於2016年1月5日,求助陳明通教授,陳明通教授建議余先生更換題目研究林智堅。

▲ 內容在先:

決定研究題目後,我持續與陳明通教授討論,並於2016年2月1日,收到陳明通教授寄給我的研究計畫草稿修改建議。

2016年2月中,陳明通教授跟余先生討論論文時,將我的民調資料及研究計畫草稿提供給余先生參考。

關於2016年2月1日的檔案,我們已經找到當時的電子郵件及檔案。之所以是關鍵證據,是因為這份檔案中,就已經出現有被指控雷同文字的部分,#這些文字最早就是出現在我的論文裡。

台大論文的部分,我也要再次強調 #我是善意的資料提供者,#陳明通老師是一位盡責的指導老師,而 #余先生是一位積極努力的研究生。一如陳明通教授的聲明,我們沒有抄襲的動機,這是「去脈絡化」的說法,應該讓討論回歸學術。

中華大學科管所論文

還原著作權歸屬,我與指導老師共同完成,並無抄襲。後續相關權利移轉科管局,合乎法令。

▲ 著作權在先

兩位教授之前也發表聲明,認為我在碩士論文中使用研究資料,實屬合情合理。並且我與教授們2008年4月聯名發表,共同著作權在先。根據契約,完成結案的2008年7月2日,科管局才受讓研究案的著作權。

我取得使用授權「在先」,不受科管局取得「在後」的著作權限制,根據著作權法37條,取得著作權在後的科管局,也不能對我及教授們之前共同發表的授權訴求「侵權」。

我們秉持著證據會說話的態度,實事求是,正面回應。希望以上說明,可以捍衛學校、老師、同學以及我的誠信與人格,讓惡質的選舉手段可以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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