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6月間。
三、查獲地點: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市蘆洲區。
四、查獲犯嫌:戴○○(男、85年次)、朱○○(男、78年次),共2案2人。
五、查獲贓證物:共查扣行動硬碟2個、筆記型電腦1台、行動電話1支、隨身碟229個、GOOGLE雲端硬碟帳號存取限1個。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接獲檢舉有網拍業者於知名網拍平台刊登販售大量盜版電腦程式著作及音樂著作,其中包含「三國群英傳」、「天堂」等近百款遊戲軟體,及華語、英語、台語等近5,000首音樂,經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循線追查後,於113年6月間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分別前往新北市三重區及蘆洲區共2處執行搜索,查獲犯嫌戴○○、朱○○2人違反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案事證,現場共查扣行動硬碟2個、筆記型電腦1台、行動電話1支、USB隨身碟229個、GOOGLE雲端硬碟帳號存取權限1個。
(二)經調查犯嫌戴○○、朱○○2人係分別透過網路向中國大陸網路賣場賣家購得盜版遊戲、音樂,及支付入會費申請成為中國大陸某網站及論壇之會員後,自該網站及論壇內下載取得盜版遊戲,刊登在網路賣場販售,待不特定消費者下單購買,再將盜版遊戲、音樂之數位檔案存放於隨身碟後出貨,或存放於GOOGLE雲端硬碟空間供消費者自行下載。
(三)查涉案網路賣場交易量累積近3,000筆,且金流逾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犯嫌戴○○、朱○○2人自112年起至警方113年6月查獲為止,以低買高賣方式謀取暴利,不法所得逾300萬元,侵權市值高達3億240萬1200元,影響商標權人及著作權人之權利甚鉅,全案經偵詢後,將依違反商標法第95條、第97條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規定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警方呼籲消費者應避免透過來源不明的管道取得遊戲軟體及音樂著作,應逕向原廠直營或官方授權銷售管道購買,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將持續加強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取締非法保障合法,宣示政府打擊不法之決心,以確保商標權人、著作權人及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