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是全人類共同擁有且應該共同守護的瑰寶,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將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化資產」及「無形文化資產」兩大類,其中「無形文化資產」又分為「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五種類別,且將文化資產的保存及修復工作中所必要的「保存技術及保存者」另以專章規範。
文化局於今年11月出版「藝潤無形-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手冊」,將無形文化資產的觀念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搭配精美可愛的插圖呈現,盼能增進民眾對無形文化資產的興趣,手冊內容包括「無形文化資產的重要性」、「認識桃園市無形文化資產及保存技術與保存者」、「桃園市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活動及館舍」及「無形文化資產學習資源」四大重點。
手冊除了介紹無形文化資產的觀念和桃園市無形文化資產的個案之外,也整理了桃園市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的相關活動及館舍,並提供無形文化資產相關的學習資源,其中在附錄中收錄無形文化資產處理流程,可使民眾一目了然地明白無形文化資產登錄及保存者認定之行政流程,另外還整理了無形文化資產相關繪本書目,不僅能夠提升民眾對無形文化資產的認識,也可以作為教師推廣文化資產保存觀念的參考書。
透過本手冊之出版,期能協助推廣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歡迎民眾下載「藝潤無形-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手冊」,完整內容請上桃園市政府電子書平台(連結:https://ebook.tycg.gov.tw/gogofinderReader/index.php?bid=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