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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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環保局今(29)日表示,為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環境部於今(113)年元旦實施「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也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以113年作為緩衝期,輔導改管車主免費申請檢測取得認證,明(114)年元旦起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經警察、監理、環保機關查獲者即予開罰。
環保局表示,新制將於明(114)年元旦上路,今(113)年為新制緩衝期,呼籲改裝排氣管的車主儘速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申請排氣管認證,檢測認證完全免費,檢測不合格也不會開罰;但若檢測不合格或未到檢合計超過2次者,將不再受理申請。檢測合格後,環境部會將完成噪音及排氣檢驗的相關檢驗資料上傳至公路監理機關,民眾無需再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若車主安裝的是已認證排氣管,僅須至該系統登錄基本資訊即可。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統計至10月底,該局共計辦理108場次,已完成4,478輛次認證作業。若於113年底前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明年起車主就必須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
環保局強調,即使車輛已檢測合格或使用經認證之排氣管(含原廠管),仍應避免有不當操駕產生高噪音的行為(如使用錯誤檔位、用力拉轉油門、起步重踩油門或使用錯誤之動力模式等等),否則仍有可能遭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