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察分局13日11時50分許受理民眾報稱位於苗栗縣銅鑼鄉老雞隆段遭人傾倒廢棄物,立即派員會同銅鑼鄉公所及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到場實施聯合稽查。
經到場查發現2輛分別由曾男(62歲)及徐男(53歲)駕駛的營業用大貨車及曳引車,承載未持有來源證明之土方,不法棄置於該土地內,現場經環保局稽查人員及鄉公所農業課會勘後,認定該土地未經核准倒運土方,全案由銅鑼鄉公所依水土保持法函請苗栗縣政府農業處依法裁處。
苗栗分局表示,因土地資源有限且具有不可回復性,土地所有人應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向環保局檢舉或與警方報案,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