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11.15
內政部為肯定雲林縣民防總隊人員常年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感謝協助打擊詐欺犯罪及搶救大災害之熱忱奉獻,雲林縣警察局於本(113)年11月14日18時假虎尾鎮「世界餐廳」針對服務滿20、30、40年之民防人員、義勇警察人員及義勇交通警察人員辦理公開表揚,特別恭請民防總隊指揮官縣長張麗善蒞臨會場,轉頒內政部獎牌給予資深績優的協勤弟兄,藉以表彰熱心公益與服務精神,並於會中由指揮官縣長張麗善、副指揮官張炳耀、民防大隊長蘇振毅、義勇大隊長謝奇峰、義交大隊長張松竹,接力分享自身及周遭親友受騙之真實案例,共同籲請全體協勤民力全力打詐、識詐、阻詐及懲詐,期許轄內民眾不再遭受詐騙。
「打詐新四法」修法主要在「嚴懲詐欺犯罪」、「賦予執法機關合法使用科技偵查手段」,來精準打擊詐欺犯罪,其中打詐新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修法後,詐欺犯罪最高已經可以關到12年,併科新臺幣3億元以下罰金,且加強網路廣告平臺業者、金融業者及電信業者責任,讓相關單位共同來防範詐欺犯罪。
警察局長李建民表示,打擊詐欺犯罪需要跨局處、跨機構、跨領域共同合作,透過本縣民防團隊全體參與,公私協力,發揮自衛自救功能,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希望民防總隊各幹部能成為我們反詐種子教官,深入村里、百工百業各階層宣導反詐騙相關知識,才能防止民眾受騙,守護鄉親辛苦賺的財產;打詐視同作戰,不成功不罷休,零受騙、零財產為我們終極目標,我們最終將獲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