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南苗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苗栗市光復路一處民宅住家窗戶遭毀損,立即通知線上員警到場查處,員警於蒐獲相關跡證後,為免往來民眾安全,還主動向居民借來掃把、畚斗將碎玻璃清除乾淨。
後續經報案人提供的監視器調查後發現,搞破獲的巫姓男子(41歲)係報案人隔壁鄰居,當天不明原因持日光燈管至被害人住處毀損窗戶玻璃,警方受理後已依規通知巫男到案說明,詳細犯案動機仍需調查釐清,全案於偵訊後將依毀損及恐嚇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苗栗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勿做出不理性行為,例如暴力恐嚇、毀損物品等行為,以免觸法遭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