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3年10月25日12時10分許 ,接獲銀行人員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呂鎮宇立即前往處理,發現有1名女子正欲提領新臺幣140萬元面交車手。經員警及行員細心查證耐心勸說下,女子始恍然大悟打消提款念頭。
經查本案係劉姓女子前往銀行欲提領新臺幣140萬,受理之銀行行員見渠提領大筆款項,立即提高警覺,除對女子關懷提問外,另通知警方到場,經詢問提款用途,渠向警方誆稱:「向友人借款進行裝修房子」,員警聯繫友人發現渠借款用途與友人說法不同,經不斷勸說下成功阻止提款,調查後確認為詐騙,女子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幫他保住積蓄,警方將積極追查車手到案。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投資或匯款即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