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遇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止,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每逾繳納期限3日,加徵本稅1%滯納金,最高加徵10%);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或到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課稅的期間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以今(113)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因此民眾在彰化縣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另今(113)年地價稅因適逢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故今年的地價稅是以「新」的地價計徵。
稅務局提醒,繳稅方式除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地價稅。另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13年12月2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