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2輪車(下稱微電車)在2年內掛牌納管政策,公路總局與微電車經銷商、移工仲介公司、工業區、鄉鎮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等單位合作,辦理「到點服務」實車查核掛牌作業,民眾或相關機關(構)若有「定量」(達30輛以上)到點服務的需求,可洽各公路監理機關預約申請;若未達30輛,公路總局各公路監理機關亦可「定期定點」到點服務辦理掛牌;另考量偏遠地區的微電車數量少且申辦車輛不易聚集,為服務偏遠地區民眾,公路監理機關也將與當地民政單位、村、里辦公室合作,以「定期」巡迴方式辦理到點服務,便利偏遠地區的民眾能就近辦理,各公路監理機關會將到點服務時間、地點等資訊於網站上公布,提供民眾查詢。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件、出廠證明、發票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其中出廠證明係為車輛之身分證明,為防範未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危害行車安全,所以在申領牌照時必須檢附出廠證明以確保車輛的合法性及安全性;為考量民眾多年前已購買之微電車無法提出出廠證明,可透過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由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至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洽詢提供協助之微電車經銷商尋求協助(監理服務網已建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提供可協助之微電車經銷商名單〈https://www.mvdis.gov.tw/〉),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另民眾辦理微電車掛牌作業除應檢附出廠證明外,另需準備身分證件、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及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等文件,以利公路監理機關查核登錄車主資訊。
公路總局再次呼籲,微電車掛牌納管和投保強制險是很重要的交通安全政策,為讓已上路使用中的微電車能儘早申請掛牌,凡是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微電車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免收450元的號牌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鼓勵車主提早在1年期間投保強制險及納管掛牌,免規費期間共為期13個月,請使用中的車主要把握時機先領先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