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紙餐具回收率,新北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在享用美食後,積極配合「清理、分類、堆疊」三步驟。自110年10月1日起,環境部公告實施「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所有使用紙餐具盛裝餐點並提供座位讓消費者現場用餐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皆需設置可分類、堆疊的紙餐具回收設施。
環保局表示,自110年環境部公告後,已積極輔導轄內自助餐店及便當店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提升回收品質。至今已輔導清查4,279家店家,並在店內設置可分類、堆疊的回收設施,明顯標示「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引導民眾在用餐後正確分類。
環保局指出,自助餐店或便當店使用的紙餐具因增加PE淋膜,在回收過程中需要經過紙與淋膜的分離程序,才能再利用。因此,紙餐具必須與其他紙類分開回收。民眾在用餐後應確實完成「清、分、疊」三步驟:首先將紙餐具上的廚餘倒入廚餘桶,再用衛生紙輕輕擦拭紙餐具上的油污或用清水清洗。最後,將紙餐具、衛生紙及筷子分開處理,將紙餐具堆疊放入專用的紙餐具回收桶,確保回收流程完整,這樣能大幅提升後端的回收處理效果。
環保局提醒,根據環境部公告,若自助餐店或便當店未依規定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鍰。因此,呼籲各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落實回收分類,避免受罰。同時,也請民眾在用餐完畢後,一起做好「清、分、疊」三步驟,在享受美味餐點的同時兼顧環保,共同達成資源永續循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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