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今(3)日上午7時58分左右花蓮地區發生規模7.2強震,臺北市震度達5級且餘震不斷,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呼籲營造工地應立即做好地震過後自主檢查及安全措施巡檢,避免災害發生。
據過往經驗,地震易引發營造工地開挖面崩塌及支撐架、施工架、塔吊等物體倒崩塌或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安全。臺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有鑑於此,提醒各事業單位及雇主,對於地震後之各項工作,需要先使人員在安全的保護下,評估檢視作業設備及環境有無變化,如有異狀,應即妥慎的進行補強及復原。
高寶華局長進一步指出,多數勞工關心因為發生地震相關出勤工資問題,依現行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雇主依該要點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地震停班註記,事後也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行為。
另外,勞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上班,途中因發生地震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因而遲到,應不視為遲到或曠職,至遲到時間之工資是否照給,若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若無規定者,雇主宜不扣發該遲到之工資。如因地震因素,勞工有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時,得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亦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資雙方如有爭議,可透過勞資爭議調解程序解決紛爭,可至本局勞動即時通註冊身分並登入進行線上申請,北市勞動局將儘速召開調解會調處。亦可利用「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