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快沒電了!」在高度依賴手機的時代,有些人若手機沒電,恐會感到焦慮恐慌,為此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攜手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及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推出共享行動電源借用便民措施。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陳弘益主任表示,為推動電池環保共用之循環經濟,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之目標,民眾可於上述地政事務所「免費」借用行動電源,僅需填載申請書,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由服務人員影印或掃描等方式取得影本後,便可將行動電源帶著走,讓民眾充電不必在原地等待,且行動電源附帶二種款式的充電線接頭,可滿足大多數廠牌手機充電需求,重量僅100公克,便於隨身攜帶,另外,還提供民眾「甲地借乙地還」之服務,民眾借用行動電源後,可於上述任一地政事務所返還,提供民眾快速又便利的借用服務。
陳主任進一步表示,一般行動電源借用係以「租借代替購買」,借用者須支付租金,惟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汐止地政事務及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推出的共享行動電源借用服務,係以「免費借用」為主軸,全國首創,並可減少行動電源及線材在生產、銷售上所產生的資源浪費,以免費借用模式提高電池使用率,讓民眾都能享受此項服務,擴大服務效能,提升服務品質。
資料詳洽: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劉長興 電話:2497-4106轉506
撰稿人:劉長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