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16日12時許。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地。
四、查獲犯嫌:陳○○(男、71年次)等9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8支、彈簧刀1支、辣椒水3罐、開山刀1把、疑似爆裂物1個、球棒3支、鋸子1支、宮廟背心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二隊)於113年初獲報,犯嫌陳○○對外以幫派大哥自居,長期盤據臺北市萬華地區大樓,以經營應召業做為幫派經濟來源,為防止外來勢力入侵自己的地盤瓜分利益,率眾將被害人押至該不法幫派據點施以暴力,致被害人受有頭部撕裂傷、腿部肌腱斷裂等傷勢,經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渠等不法組織犯罪事證。
經專案小組追查發現,陳嫌以經營佛具店名義供奉四面佛,常企圖以行善掩人耳目,私下卻以幫派勢力從事暴力鬥毆及經營應召為業,自稱受四面佛保佑而能躲避警方查緝,在蒐證期間陳嫌多次為鞏固地盤,持械於街頭聚眾鬥毆,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專案小組歷經長時間跟監蒐證後,掌握黑幫大哥陳○○暴力犯罪組織之事證,於前揭查獲時、地,兵分多路檢肅治平對象陳嫌等9人到案,查扣犯案用彈簧刀1支、辣椒水3罐、開山刀1把、疑似爆裂物1個、球棒3支、鋸子1支、手機8支、宮廟背心等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掃蕩黑幫,維護治安」是警政署持續推動之治安重點工作,目的在斬斷黑幫賴以為生之不法犯罪利益,以澈底瓦解幫派組織,讓民眾有安居樂業的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