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7.31
凱米颱風帶來降雨量近年罕見,除了造成雲林平原及沿海地區淹水災情外,雲林山區鄉親亦受土石流災情所苦。張麗善縣長指示縣府各單位應以協助災民加速重建家園為第一要務,今(31)日裁示本縣土石流受災戶,達30公分以上救助2萬元,30公分以下救助1萬元。
為協助縣內各鄉鎮市災後復建工作,張麗善縣長日前責成各局處長與地方公所聯繫,了解地方災防及建設改善需求,將儘速研擬短中長期改善方案,力求強化未來對抗災害的韌性,保障縣民生命財産之安全。
昨(30)日張麗善縣長體恤雲林受災鄉親,加碼救助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2萬元,加上經濟部救助金2萬元,共可申領4萬元救助金。淹水50公分以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縣府發放救助金1萬元,加上賑災基金會救助1萬元,共可申領2萬元救助金。
雲林縣居民如因本次凱米颱風造成淹水或土石流受災,請鄉親於災害發生後 1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1.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
2.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6張。
3.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