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二、職稱:技正
三、職系:電機工程職系
四、名額:1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
六、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銓審薦任第8職等以上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者。
5.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協調溝通能力,工作配合度高。
七、工作項目:
1.辦理有、無線通訊產業推動、輔導相關業務。
2.辦理產業之公證公文、移工案件、研發投資抵減等審核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九、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