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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台南市自強新村案屢遭林義豐誤導 南市府表達「遺憾」將持續落實居住正義

自強新村案屢遭林義豐誤導 南市府表達「遺憾」將持續落實居住正義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8月16日

台南市長黃偉哲任內率先推動囤房稅,目前興建及規劃設計之臺南公宅已達7000戶,台南市府團隊將持續落實居住正義;面對林義豐先生屢次發布新聞誤導自強新村案,南市府強調,林先生深黯建築法卻屢次誤導社會大眾,本府深感遺憾。

台南市都發局表示,自強新村係本府與國有地主合作辦理公辦都市更新,由都更招商徵得實施者採權利變換方式興建執行,地主與實施者就基準及獎勵容積依共同負擔比例做分配,市府取得160戶臺南公宅為本案應負擔之公益性設施,依規定免計容積,先予敘明。

都發局指出,本基地容積上限為基準容積率之1.5倍,本案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320%,該容積率上限為480%,住宅區之基準容積率165%,該容積率上限為247.5%,經核算本案容積樓地板面積上限為14,967坪,「並無所稱容積率可興建高達700%之情事」,林義豐先生深黯建築法之容積樓地板與建築樓地板面積於建築法有不同定義,卻明顯誤導,本府深感遺憾。

另查詢內政部近一年實價登錄網站資料,本市北區新屋房地實際交易價格,每坪售價區間為30~38萬,東區為每坪20~39萬,林義豐先生所稱每坪售價高達60萬元,顯有誤用,因此,並無林義豐先生依誤用之價值所計算獲利52億元。

自強新村屬國有的基金土地,非臺南市有產權,倘依林義豐先生所述該地規劃由市府自行興建1000戶社會住宅,本府市庫將須負擔約6.1億經費辦理土地有償撥用,建築興建成本達約35億,市庫共須負擔約41.1億元。

市府採「公辦都更」未使用臺南市民納稅錢、不排擠任何社會福利資源,亦能提供低於市場租金之臺南公宅給市民居住,整體而言,對臺南市與市民更加有利,共創多贏;且本案臺南公宅區位優先選擇獨立且集中配置之街廓,係考量未來可獨立取得土地產權,且集中管理可降低維運成本及租金。

本府重申黃偉哲市長任內積極推動「希望家園」的施政理念,不僅率先推動囤房稅,臺南公宅更是從無到動工2,155戶,目前興建及規劃設計之臺南公宅已達7000戶,市府仍將持續推動,積極提升公宅戶數,落實居住正義,保障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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