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教育澎湖縣政府文化局114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作業開始收件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114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作業開始收件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自113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辦理114 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收件作業,凡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個人或依法登記有案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團體、經紀公司、商號等,欲在本縣(以澎湖縣演藝廳、或學校、社區、其他事適當之場域為主)辦理演藝活動時,得向文化局提出申請並經評選核定後,安排在114年1月至6月在本縣境內(以澎湖縣演藝廳為主)演出,徵選類別包括音樂、戲劇、舞蹈、傳統曲藝或其他合適之表演藝術等各類,申請方式請至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列印表格填寫,連同送審資料於8月31日前以掛號寄至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電話06-9261141轉242)並請註明「申請演藝活動演出」。
相關作業要點及表格請至澎湖縣演藝廳網站>書表下載>演藝活動申請項下(https://hall.phhcc.gov.tw/home.jsp?id=4&act=view&dataserno=201507080001)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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