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消費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徵才公告-資訊室助理程式設計師1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徵才公告-資訊室助理程式設計師1名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助理程式設計師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備取2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1.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資訊相關科系或有資訊系統專案建置及導入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者。
4.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並配合加班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智慧政府及開放政府相關業務。
2.機房、設備及資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3.資通系統專案規劃、建置與維運等工作。
4.業務單位資訊系統開發協調及協助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若說明太多時,請地址務必放在最後。)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四、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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