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正取1,備取2。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2.嫻熟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配合度高。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辦理離岸風電產業相關業務。
2.辦理產業之案件聯繫及彙整作業。
3.處理相關文書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5.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若說明太多時,請地址務必放在最後。)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四、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服役證明(男性)、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