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界關切SRF設廠議題,經濟部表示,過去推薦是基於桃園產業發展、在地廢棄物處理需求,以及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促進投資等理由,同時也多次說明該園區主管為桃市府,管理的法令也是桃市府主管,經濟部推薦並不具法律效力。
經濟部訴願會共有11位委員,除2名政府代表外,其餘都是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也包括專業的公法學者,訴願決定書是由法律專家們依法作出的一致決議。該園區既然非經濟部主管,就不能以經濟部收回推薦政策表述為由廢止入園許可,因此才撤銷此廢止入園的處分。
經濟部再次重申,對於桃市府表達要嚴格把關,完全尊重市府職權,廠商入園與否是桃市府職權,依照市府自訂的法規(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景觀設計管制要點(簡稱土管要點))決定即可,無須考慮經濟部的推薦函,也尊重市府依法行政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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