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際開案率達77.5%
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止,全國各少輔會接獲少年曝險及偏差行為個案總計2,035件,除59件尚在開案評估階段外,計有1,976案完成開案評估程序。經扣除現已輔導中個案362件、另有觸法行為尚待少年法院調查審理83件、以及已滿18歲或未滿12歲個案11件後,尚待評估共計1,520件,其中已有1,178件開案輔導,開案率達77.5%;餘未開案部分,除不符曝險、偏差行為要件個案264件外,均已轉介其他單位進行評估及協助,並無漏接情形。
二、避免標籤化,不過早開案
少輔會開案輔導案件,需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下稱預防辦法)規定,類型包括少事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曝險行為,以及預防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至第8目及第15目,無學籍少年之偏差行為,如少年言行有違踰社會觀感但未符合上開要件者,不宜逕予開案輔導,避免對少年過早產生標籤化等負面效應。
三、輔導人力提升116%
另有關少輔會人力部分,除各地方政府以自有預算聘用之外,自107年起,即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稱社安網計畫)增補31名少輔會人力,自110年起,更透過第2期計畫增補172名少輔會人力,截至113年4月,全國少輔會人力已達268人,較社安網計畫補助前之124人大幅增加116%,人力尚足以因應現行輔導工作。
四、三級聯繫共同合作輔導
為持續擴增少輔會輔導量能,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已依113年1月9日行政院會議決議,將配合少年法院(庭)指示,針對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交付輔導之觸犯刑罰法律個案,由少輔會積極承接開案輔導;並將持續透過與教育單位之三級聯繫機制,中央由警政署對接教育部,地方由警察局對教育局處、警察分局對學校,針對有偏差行為少年積極交換情資共同強化輔導機制,避免少年落入觸法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