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執行警察局「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專案工作,大安分局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及「人行道違規停車」等違規項目加強執法取締,經統計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計取締6,893件交通違規,較去(112)年同期取締5,603件,增加1,290件,展現嚴正執法決心,保障市民朋友行的安全,貫徹以人為本的交通。
大安分局呼籲,車輛行經路口,應停讓行人先行、不超速、不逼車、不搶快;行人過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依照行人專用號誌燈號通行,不東張西望或低頭滑手機,共同建立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培養守法意識,營造交通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