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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11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11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113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或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申請補發;亦可透過該處稅務全功能自動化服務機(Kiosk),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驗證身分即可登入使用進行補發繳款書,並可於螢幕上選按以信用卡(限稅額3,000元以下免簽名案件)、行動支付或台北通APP掃描螢幕上三段式條碼等方式完成繳稅,快速又便利。 

該處提醒民眾多利用E化繳稅管道,民眾可下載支援本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之APP、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稅,或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此外,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或可至該處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節能減碳,車主可申請同一縣市車輛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每張繳款書可列示5筆車號,例如民眾在臺北市有5輛車,歸戶前會收到5張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後就只會收到1張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車主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 點選「使用牌照稅歸戶申請」即可線上申請歸戶。另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車籍登記於臺北市之電動車輛,該處會主動延長免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不須民眾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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