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警政偵破林○○等16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

偵破林○○等16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

一、偵辦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和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蘇澳分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八德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02月22日。
三、查獲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觀音區、臺北市信義區
四、查獲嫌犯:林○○(77年次)、黃○○(81年次)、楊○○(85年次)、陳○○(94年次)、潘○○(89年次)、徐○○(84年次)、李○○(94年次)、宋○○(94年次)、劉○○(94年次)、余○○(71年次)及少年6名等,共計16名。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手機7支、涉案衣物及帶有幫派服飾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接獲情資,桃園市八德區以林○○為首之暴力犯罪組織,涉嫌宜蘭縣無名屍案,經報請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二)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被害人因求職與林嫌認識,進而居住於林嫌租屋處,不料竟遭林嫌等人限制自由並於租屋處多次以徒手、棍棒等工具毆打致死,林嫌等人再將死者載運到宜蘭縣南澳鄉蘇花公路(臺九線)旁邊坡棄屍。
(三)此外,林嫌在桃園市租屋處設立神壇,並以出陣頭、人力仲介等方式吸收、招募未成年成員。於113年1月間,林嫌以2名未成年少女,因照顧其女友之小孩不周,造成死亡為由,由幫派成員喝斥少女以四肢撐地之方式進行體罰,不斷以拳腳毆打2人,造成身體多處瘀、挫傷。
(四)本案經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採證鑑定,及反黑科整合桃園市、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犯罪事證,中央與地方合作,發揮掃黑專責隊功能,加速打擊力道,迅速釐清案情並掌握相關人等犯罪事證。在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曾尚琳檢察官指揮下,於2月22日在桃園市、臺北市等處陸續拘提林嫌等16人到案,現場查扣手機、幫派標誌之捲軸、服飾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裁定林嫌等7人羈押禁見。
(五)刑事警察局宣示強力掃蕩壓制犯罪組織之決心,以防範衍生其他暴力犯罪,並貫徹「幫派零容忍」堅定立場。本局持續打擊黑道幫派,務求瓦解犯罪組織,澈底斷絕金源、斬草除根。警方在此呼籲家長關心青少年參加正當休閒活動,青少年求職應徵時,要留意身旁環境及自身安全,若有任何異狀,須立即離開現場或藉故脫身,並勇於檢舉暴力犯罪,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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