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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臺北市建管處宣導住宅公共區域整頓,嚴防公共安全隱患,違者最重罰20萬

臺北市建管處宣導住宅公共區域整頓,嚴防公共安全隱患,違者最重罰20萬

  臺北市因建築物密集及土地有限,防火巷弄、室內樓梯間及共同走廊常有違規行為,如擺放雜物,不僅妨礙住戶正常出入,更可能對公共安全及消防救災造成重大影響。根據相關法規,違規者除面臨最高20萬元罰鍰外,還可能觸法涉及刑責。

  臺北市建管處虞積學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明文規定,住戶不得在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妨礙出入,如有違反經勸阻不改善,將受到4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此外,若發生他人受傷事故,涉及過失傷害罪的法律責任不可忽視,更有可能因涉及公共危險相關責任而被追究刑責。

  為確保社區居民的生命安全,虞積學處長特別呼籲社區管理委員會及住戶,應主動檢視樓梯間、共同走廊等區域是否存在雜物阻礙通道的情況,如有發現應立即自主改善,以確保公共空間的順暢通行,提高社區居住品質,共同打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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