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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小心『隔夜醉』酒後駕車 同車乘客、借車車主都要一併處罰!

小心『隔夜醉』酒後駕車 同車乘客、借車車主都要一併處罰!

農曆春節期間,各種聚餐喝酒機會增多,近年來在持續防制酒駕宣導下,酒駕事故防制雖已具明顯成效,惟多數人對『隔夜醉』仍抱持輕忽態度,認為飲酒後只要「睡一覺」,就能把酒精代謝乾淨,頭不暈即可開車上路,並不清楚酒精是否已完全代謝完全, 因而觸犯酒駕違規或遭公共危險法辦。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若經檢測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除應處罰鍰外,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扣其駕照。同條更訂有連坐罰之規定,對汽車所有人及同車乘客皆有處罰規定,因此不管是汽車所有人或同車乘客皆應負起勸導及制止駕駛人酒後駕車之責任。

大同分局提醒民眾,酒駕零容忍,執法無假期,飲宴餐敘後可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酒後一定要有充分休息的時間,待體內酒精完全代謝後,才可駕駛上路,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大眾安全;另外同車乘客、家人更應監督駕駛,勿縱容其酒駕,否則將被連坐開罰及造成不可收拾之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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