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公園處
發稿日期:112年12月9日
發稿時間: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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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首創蘭花限時收受站! 12/11起延續美麗
北市公園處於112年12月11日起至113年6月3日為期半年,推出「蘭花限時收受站」試辦計畫,民眾家中倘若有無法照料的附生類蘭花,可捐贈送交公園處,由專業園藝人員養護後種植於公園內,為公園營造多樣化的賞花景緻。此試辦計畫將持續半年,歡迎市民踴躍參與,共同期待美麗的蘭花綻放於臺北市的公園。
公園處表示,蘭花主要分為附生蘭和地生蘭兩大類。其中,附生蘭約佔蘭科植物數量的75%,包括:蝴蝶蘭、文心蘭、石斛蘭。這些蘭花主要附著在樹幹、枝條或岩石表面,並以吸附方式獲得支持,並以空氣中的雨水霧氣等為養分來源,適合在溫暖且濕度適宜的環境中生長,使得附生蘭花成為最適合回收的蘭花類型。其實附生蘭花很好維養照顧,每年都能有機會再見到其開花的姿態。如果民眾家中有附生蘭花的話,放置半日照環境,可以使用透氣及排水良好的介質栽培,如松樹皮、水苔等,每周澆水視季節濕度調整,不要完全乾燥即可。
園藝管理所補充,會有「蘭花限時回收站」的想法是起源於大家常收到蘭花賀禮,但又苦於無法照料,因而萌起回收再利用的概念。市民們可將仍具生命力的附生蘭送到收受站後,各收受站將先對回收的蘭花植株進行仔細的養護,待植株狀態良好後,再將其植於適合生長的公園樹木。試辦公園包括花卉試驗中心、士林官邸公園、天母公園、富錦一號公園、青年公園、忠孝公園以及南港公園,可讓蘭花植株的生命得以延續,並且在公園中欣賞到再生的蘭花美景。
公園處誠摯邀請市民踴躍參與,一同為城市的花卉美景盡一份心力,如果您有無法妥善照料的附生蘭花,請務必注意開放受理的時間和地點,別錯過這難得的機會!可參考公園處「蘭花限時收受站標準作業流程」,具體受理方式如下:
1.受理日期與時間:固定每周一早上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試辦期間為期半年,由112年12月11日開始受理至113年6月3日結束。
2.收受站地點:各公園管理所辦公室。
收受站 |
住址 |
聯繫窗口 |
承辦人 |
花卉試驗中心 |
內湖區內湖路2段103巷175號 (碧湖公園) |
02-26586601#216 |
劉小姐 |
園藝管理所 |
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378巷1號 (士林官邸公園) |
02-2881-2512#19 |
王小姐 |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
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378巷26號 |
02-28831835#213 |
賴先生 |
圓山公園管理所 |
中山區新生北路3段105號 |
02-25850192#212 |
廖先生 |
青年公園管理所 |
萬華區水源路199號(青年公園) |
02-2303-2451#20 |
尹小姐 |
南港公園管理所 |
南港區東新街170-1號(南港公園) |
02-27833685#214 |
侯小姐 |
3. 收受方式:請自行將蘭花植株送達本處指定收受站,由公園處人員健檢有無黃葉、氣根或病蟲害,確認是否受理 並請民眾簽名確認捐贈植株,拍照並建立線上表單造冊。
4.收受內容:僅收受附生蘭類蘭花(蝴蝶蘭、文心蘭、石斛蘭)植株,不收受蘭花以外之其他植栽,亦不接受盆器或其他廢棄物。
5.收受總量:考量本處空間與人力維護有限,預計試辦半年收受總量上限為1500株,屆時會再另行公告周知暫停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