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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火鍋料產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火鍋料產品抽驗結果

       秋意乍現,又到吃火鍋的季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火鍋料產品之衛生安全,於今年10月上旬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賣場等,共計抽驗55件,其中10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8.1%,名冊詳如附件。

       本次共計抽驗55件產品,包括肉品10件、水產品5件、高風險蔬菜15件、火鍋料加工製品15件、豆製品5件及花生粉(醬)5件;檢驗項目包括動物用藥及動物性成分、重金屬(鉛、鎘、甲基汞)、農藥殘留量、食品添加物(防腐劑、殺菌劑、著色劑、漂白劑)、真菌毒素等。

       檢驗結果5件蔬菜 (青江菜3件、蔥2件) 檢出農藥殘留,不符「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2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4條食品中之真菌毒素限量,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臺北市衛生局已立即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以上產品來源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3件豆腐類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標準:不得檢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其中2件無法提供來源憑證,上述豆腐類產品分別依同法第47條第9、11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源頭管理才能落實食品安全,並呼籲農友應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民眾宜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使用流動的水源沖洗2至3遍,烹煮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黃麴毒素主要是黃麴黴菌及寄生麴菌所產生之二級代謝產物,大劑量食入會引起肝毒性發炎及肝細胞壞死,經常汙染花生、玉米、米、麥及堅果類等作物。臺灣濕熱氣候利於黃麴黴菌的生長條件(環境溫度攝氏30-38度、相對溼度80%以上),因此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時,選擇信譽良好廠商、產品包裝完整,開封後保存於乾燥環境,及先買先吃原則,來維護食用安全。

      「苯甲酸」為可合法使用之防腐劑,惟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苯甲酸偏向水溶性,進入人體後,可從尿中排出,倘過量食入則會引起腹瀉、胃痛、心跳快等症狀, 適量喝水可幫助新陳代謝排出。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保留完整產品交易憑證,如產品外觀,包裝上來源資料(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共同為民眾食安把關。

       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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