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臺北市轄內政府機關、公共運輸場站及其周邊供應餐食之衛生安全及品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2年9月執行專案抽驗計畫,共計抽驗53件產品(38件即食食品、5件半成品、5件豆漿及5件自製飲品),其中1件自製飲品經初、複抽結果仍不符衛生標準(詳如抽驗名冊)。
本次抽驗38件「即食食品」及「即食食品含生鮮蔬果」,檢驗其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沙門氏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及大腸桿菌O157:H7);5件半成品(包含嫩豆腐、義大利麵、韓式年糕、咖哩粉等),檢驗12項防腐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及環氧乙烷;及5件豆漿製品,檢驗12項防腐劑,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抽驗5件自製飲品(如香柚茶、紅茶等),檢驗沙門氏桿菌及腸桿菌科,其中2件飲品初抽結果不符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複抽結果仍有1件產品「冰紅茶」不符規定,針對不符規定業者,臺北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及食品販賣業者,應做好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操作人員於調理食品前後要澈底洗淨雙手,選用新鮮食材,凡與食品直接接觸之用水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污染,並妥善控制販售量,切勿大量製作囤積販售,所販售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於購買麵包、漢堡、三明治、壽司等生熟食混合即食食品,除應注意製造場所工作人員有無保持整潔的工作環境及調理過程外,購買之食品更應儘快食用完畢,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