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遊112年度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育志工甄選初審名單公告

112年度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育志工甄選初審名單公告

112年度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育志工甄選初審名單公告囉!  

首先恭喜60位夥伴在此次參與保育志工甄選報名人數中脫穎而出(報名人數318人),接下來請您依複選及現場面試通知時間蒞處取得本處「保育實習志工」之資格。名單詳件附件檔。

一、甄選方式:
(1)初審:本處將於10月1日至10月15日依報名表進行資格及自傳書面初審,就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複審,初審錄取者,本處另以email通知複審,複審名單及時間將於11月16日公告於本處官網,請自行上網查詢,報名表請務必填寫正確email地址,未進入複審名單者則不另作通知。
(2)複審:12月16-17日進行現場面試,請自行前往太魯閣遊客中心第二簡報室報到,本處將擇需錄取40名志工參與培訓,並於12月26日於本處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另行通知培訓課程時間。
二、培訓方式:
(1)基礎訓練:志願服務法規定課程計6小時,包含志願服務內涵倫理、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採線上學習(臺北e大學習網),請於113年3月30日前自行完成並繳交網路學習證明,已受過基礎訓練請於結訓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供本處查核。
(2)特殊訓練:日期:113年3月2-3日、4月27-28日、6月29-30日(均為星期六、日)共6天需全程參加。培訓期間請假時數不得超過4小時,無故缺課者,本處得逕行取消其受訓資格(訓練時間如有臨時異動將另行通知)。
三、實習:培訓訓練期滿且經考評合格者發給實習證,且需於一年內完成本處園區內三次3,000公尺以上高山步道之協勤實習,並接受志工學長的導領與傳承。
四、正式服勤:全程參加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課程後,經本處評定考評合格,且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將頒發保育志工識別證,114年1月1日正式取得本處「保育志工」資格。
※備註:
有關複審名單及現場面試時間與公告配合事項,後續將另以電子郵件或直撥您的手機(公務專線03-8621048)通知入選者,並請其配合蒞處面試時間順序之安排!

  • 112年保育志工初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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