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網路社群PTT有民眾稱「捷運出現露鳥噁男」案,捷警隊於當(6)日23時32分接獲民眾網路報案,經聯絡當事人,其表示無法前往觀看影像及指認該涉案男子,且不願提出性騷擾申(告)訴,該隊現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及票卡等資料,積極偵辦中,並賡續要求員警落實各捷運站守望及車廂巡邏等勤務,針對可疑人事物加強盤查,確保捷運站治安及乘客安全,防止是類案件發生。
經統計112年1月至9月止,在捷運系統內之妨害風化案件計有2件,涉及刑法第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捷運警察隊呼籲捷運站體、車廂內密布監視影像,請犯嫌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犯法網,悔不當初;另為維護捷運系統與旅客之安全,如有發現類似之情形,民眾可立即按壓車廂緊急通話鈴反應或主動與站務人員聯繫或報警,警方獲報後將立即到場處理。